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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作者:杨兰臣律师

律师应当是法律之师、律己之师和正义的使者;律师应当集知识、技能和勇气于一身;律师执业应当严密审慎;律师应当以弘扬法治为己任。

     ◆ 律师应当是法律之师
    
大千世界无奇不有,法律关系纷繁复杂,再完备的法律也不可能穷尽一切;虽然法律具有一定的预测功能,但其具有滞后性;立法者虽然力求法律严谨、详尽,使法与法之间和谐统一,但仍难免有漏洞,甚至法与法之间有冲突。尽管法的产生已有数千年的历史,但法律仍需不断发展和完善。法院不能因法无明文规定而拒绝受理案件,法官不能因法无明文规定而拒绝裁判,在法律未作明文规定时,或法与法之间有冲突或矛盾时,应遵循法理来探求法律原则并体现法律精神。律师受人之托,应当忠人之事,为履行好职责,律师应当通晓法理、精通法律,应当成为法律之师。法学是一门博大精深的学问,对中国法制史和中国法律思想史的研究表明,从公元前 21 世纪的夏朝开始,我国就出现了法律;据外国法制史记载,公元前 4000 年左右,人类社会开始出现国家与法,奴隶制法最早出现于非洲的埃及和西亚的两河流域;楔形文字法律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成文法律,它的出现,距今已有近 5000 年的历史;《汉穆拉比法典》是世界上保留最完整的奴隶制成文法典,距今约有 3800 的历史;罗马法是公元前 6 世纪到公元 7 世纪中叶这段历史时期罗马奴隶制国家所实施的全部法律,它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,其内容的丰富、法理的精深,实为世界法制史所罕见,它的一些法学名词和术语以及许多原则和制度,仍为当代各国民法所沿袭,现代民法的原理和精髓有相当部分仍源自于罗马法;各国法律都在不断发展之中,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虽然仍保持其鲜明的特征,但又在不断融合;著名的法国民法典的诞生已有 200 年的历史,但中国至今仍未能制定出民法典,甚至有的学者认为,中国制定民法典的时机尚未成熟。法律是一门古老而又在不断发展的学科,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,通晓法理和精通法律亦非一日之功,律师必须不断学习、实践、总结、探索。律师只有成为真正的法律之师,才无愧于律师称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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